代持股权被强制执行怎么解决-李烛律师|法行宝
2026-07-17 公司事务

代持股权被强制执行时,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1. 主张股权归属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若实际出资人能证明其与名义股东(显名股东)存在合法有效的股权代持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如转账记录、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分红记录等),可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确认股权归属并排除强制执行。
    关键点:需证明代持关系真实、出资义务完成,且无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不知代持事实)。

  2. 通过合同纠纷向名义股东追偿
    若股权已被执行,实际出资人可依据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因股权被执行导致的损失(如股权价值、分红损失等)。
    注意:此途径仅能解决内部赔偿问题,无法直接恢复股权,需结合执行异议之诉同步推进。

  3. 利用“善意取得”规则抗辩(针对外部债权人)
    若名义股东的债权人(如银行、其他交易方)基于工商登记的公示效力,善意相信名义股东为真实股东并申请强制执行,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此时需重点证明债权人明知代持关系(如代持协议曾向债权人披露),以削弱其“善意”主张。

  4. 协商解决或执行和解
    在执行阶段,可尝试与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协商,通过提供其他财产担保、分期偿还债务等方式,促使债权人撤回对代持股权的执行申请。

风险提示与建议:

  • 证据保留:代持协议、出资凭证、公司认可文件(如股东会决议)是核心证据,需妥善保存。
  • 程序合规:执行异议之诉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逾期可能丧失救济机会。
  • 预防措施:未来可通过公证代持协议、将代持事实告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等方式降低风险。

若涉及具体案件,建议提供代持协议内容、执行文书、出资记录等材料,以便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