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立案标准-薛亚妮律师|法行宝
2026-07-14 刑事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个涉及法律严谨性的重要罪名,其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该罪名立案标准的详细解析:

一、基本立案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基本立案标准是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这意味着,如果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达到或超过五千元,就构成了受贿罪的一个基本量化指标,应予立案追诉。但需注意,这一标准并非绝对,还需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

二、不同受贿数额的立案标准

  1. 数额较大:

    • 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这是衡量是否构成受贿罪的一个基本门槛,应予立案追诉。
  2. 其他较重情节:

    • 即使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如果行为人具有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调整等特定情节之一,也应予立案追诉。这些情节体现了行为的恶劣性和社会危害性。
  3. 数额巨大:

    • 受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这通常意味着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4. 数额特别巨大:

    • 受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这是受贿罪中最严重的数额档次,对应的刑罚也最为严厉。

三、受贿行为的界定

  1. 索取他人财物:

    • 指工作人员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主动性和索取性。
  2.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指工作人员非法接受他人主动给予的财物,这种行为虽然被动,但仍然是非法的。
  3.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无论是索取还是非法收受财物,都需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前提。这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要求实际谋取到利益。
  4. 收受回扣、手续费:

    • 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视为受贿行为。

四、法律依据与实际应用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受贿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则具体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 实际应用:

    • 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财物的数额、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的客观危害性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应当立案追诉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司法机关将依法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理。

综上所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涉及多个法律知识点的复杂体系。在理解和应用时,需要准确把握其立案标准、法律依据以及实际应用中的指导意义,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实现。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