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自己摔骨折了,学校是否有责任,这取决于学生的年龄、受伤的具体原因以及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
- 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学生在学校摔骨折,首先推定学校存在过错。
- 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定期安全教育、事发地面无安全隐患且及时救助,则不承担责任。否则,学校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家长误工费等。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 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即由受害学生及其监护人来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 如果学校已尽到合理教育、管理职责,且学生摔骨折是自身不小心或其他意外原因导致,则学校无需承担责任。否则,如体育设施年久失修导致学生摔倒,学校需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
- 如果存在第三人侵权,如校外人员闯入校园将学生撞倒致骨折,则由第三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此时,若学校存在管理漏洞,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并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所述,学生在学校自己摔骨折了,并不能直接判断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受伤原因以及学校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来综合判断。如果学校确实存在过错或未尽到职责,那么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家长或学生对此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