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取得方式-陈君杰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采矿权的取得方式,这主要涉及到我国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采矿权取得方式及相关要点:

一、探矿权转采矿权

根据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我国实行了探矿采矿“直通车”制度。这意味着,探矿权人在其登记的勘查区域内,有权勘查有关矿产资源,并在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后,依法取得采矿权。这一制度大大简化了采矿权的取得流程,只要探矿权人探明了储量,就必然能获得采矿权,不再将开采方案的审批作为设立采矿权的前置要件。

二、矿业权市场化出让

除了探矿权转采矿权外,采矿权还可以通过市场化出让的方式取得。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我国规范了矿业权出让流程,严格资质审查,做好信息公开,加强全程监管,以促进出让工作的公正、规范、透明、有序。市场化出让通常包括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矿产资源的种类、规模、市场情况等因素。

三、协议出让(特定情形)

在特定情形下,采矿权也可以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这主要包括四类情形:

  1. 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
  2. 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区块范围不超出平面垂直投影范围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资源;
  3. 相邻矿业权之间垂直直线距离不超过350米且达到转采条件的夹缝资源;
  4. 符合特定条件的周边资源。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严格出让准入条件:新设矿业权应符合国土空间、矿产资源等规划要求,并严格落实禁止限止区域勘查开采管理。
  2. 加强矿业权市场化出让项目库建设:通过实时拓展区块来源、升级现有信息系统等方式,加强出让项目精细化管理。
  3. 全面规范出让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批层级,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综上所述,采矿权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探矿权转采矿权、矿业权市场化出让以及特定情形下的协议出让。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根据矿产资源的种类、规模、市场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选择。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