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条文-孙赫律师|法行宝
2026-07-12 刑事辩护

行贿罪的相关法律条文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和第三百九十条中。以下是对这两条条文的详细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条文内容: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解释:

  1. 构成要件:

    • 主体: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 客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 客观方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2. 特殊情形:

    • 在经济往来中,如果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或者以各种名义给予回扣、手续费,也构成行贿罪。
    • 如果因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则不构成行贿罪。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条文内容: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释:

  1. 刑罚种类和幅度:

    • 基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加重情节: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特别加重情节:情节特别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如果犯罪较轻,或者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建议:

  •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嫌行贿罪,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后果和辩护策略。
  • 行贿罪不仅涉及刑事责任,还可能对个人声誉和职业生涯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应谨慎对待。
  • 在经济往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避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财物或回扣,以免触犯法律。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