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上诉费什么时候交-马建波律师|法行宝
2026-07-11 行政纠纷

二审上诉费一般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具体缴纳时间节点需根据案件类型及法院要求确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普通民事、行政案件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若通过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原审法院会通知在7日内预交;若直接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二审法院会通知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预交。逾期未交且未申请缓减免的,法院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2. 特殊情形下的时间调整

    • 申请缓减免交:若上诉人因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等),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
    • 法院通知补交:若一审法院未预收上诉费,二审法院可能要求上诉人在收到缴费通知后7日内补交,此时需以通知载明的期限为准。
  3. 刑事案件的例外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若上诉人仅对民事部分上诉,需按民事案件标准预交上诉费;若对刑事部分上诉,则无需缴纳费用(因刑事公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温馨提示:

  • 缴费后务必保留银行回单或法院出具的缴费凭证,作为上诉已受理的依据。
  • 若对缴费金额或程序有疑问,可直接联系二审法院立案庭确认,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上诉权利。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