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商家是否履行了充分告知义务以及合同条款的约定。
若商家在自动续费前已通过显著方式(如短信、邮件、APP内弹窗等)明确告知用户续费条款,且合同中有“扣费失败即终止服务且不再提供续费渠道”的约定,则商家的行为可能合法。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提供方需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否则用户可主张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若商家已尽到告知义务(如用户首次开通时勾选同意的《自动续费协议》中明确写明“扣费失败视为放弃续费”),且用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则商家按约定终止服务不违法。但需注意:若商家未在扣费失败后再次提醒用户(如未发送“扣费失败通知”或未提供人工补缴渠道),可能涉嫌侵犯用户知情权,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若商家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或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则商家单方面拒绝续费可能涉嫌违法。
例如:用户开通自动续费时,商家仅在隐蔽条款中注明“扣费失败即终止服务”,且未在扣费失败后主动通知用户,导致用户因未及时充值而无法续费,此时商家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和第26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用户可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如提供补缴渠道)或主张退款,甚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建议:
如有具体合同条款或事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