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撤诉 用不用交执行费-纪艺旋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行政纠纷

撤销强制执行一般不需要交执行费,以下从法律依据、费用承担原则及特殊情况三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其中,与强制执行相关的申请费主要涉及第十条第(一)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此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负担。而撤销强制执行并非上述需要单独交纳申请费的情形,所以通常不涉及额外支付执行费的问题。

费用承担原则

  1. 正常执行程序中的费用承担:在正常的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费用一般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这是为了保障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例如,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拍卖费等执行费用,最终会由被告(被执行人)承担。
  2. 撤销执行时的费用处理:当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时,意味着执行程序终止,此时并没有产生新的需要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项目。而且,由于执行程序尚未完成全部执行内容,不存在因执行行为给被执行人造成额外费用支出的情况,所以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不需要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再额外交纳执行费。

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一般情况下撤销强制执行不需要交执行费,但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 前期已缴纳部分费用的处理:如果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已经预交了部分执行费用,当执行案件被撤销后,对于这部分预交的费用,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还。例如,申请人预交了1000元执行费,在执行过程中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撤销执行,法院会在扣除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如财产查控等合理开支)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给申请人。
  2. 恶意申请执行的潜在后果:如果申请人存在恶意申请执行的行为,比如为了干扰被执行人的正常生活或经营活动而故意申请强制执行后又撤销,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并不等同于要求申请人交纳执行费,而是可能要求其赔偿被执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等。

综上所述,撤销强制执行一般不需要交执行费,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前期已缴纳部分费用或存在恶意申请执行的行为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