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执行理由怎么写-毛武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行政纠纷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执行理由的撰写需围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这一核心展开,重点说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具体事实、法律依据及执行必要性。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

一、执行理由的核心构成

  1. 法律文书效力
    明确指出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文号(如“(2023)XX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如“2023年5月1日生效”),并说明该文书已具备强制执行力(如“判决已过上诉期且无上诉,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2. 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

    • 具体义务:列明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如“支付货款50万元及利息”“返还房屋一套”)。
    • 未履行事实:说明被执行人未履行的表现(如“经催告后仍拒绝支付”“至今未腾退房屋”),可附催告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
  3. 执行必要性
    强调申请执行的合法性与紧迫性(如“申请人生活困难需执行款维持生计”“房屋被占用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以体现执行请求的合理性。

二、执行理由的撰写模板

示例:

申请人XX与被执行人XX合同纠纷一案,XX法院于2023年5月1日作出(2023)XX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申请人货款50万元及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按LPR计算自2022年1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该判决已于2023年5月16日生效,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曾于2023年6月1日向被执行人发送《履行催告函》,要求其于2023年6月10日前支付款项,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
现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原第236条)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注意事项

  1. 事实准确:执行理由中的时间、金额、义务内容等需与法律文书完全一致,避免因表述错误导致执行申请被驳回。
  2. 证据充分:若被执行人曾部分履行或提出异议,需在执行理由中说明并附相关证据(如付款记录、异议书)。
  3. 语言简洁:执行理由无需冗长,重点突出“未履行义务”和“执行必要性”即可,避免情绪化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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