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是由经侦管辖吗-林昂扬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经济纠纷

虚开发票罪一般由经侦(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具体分析如下:

  1. 虚开发票罪的犯罪性质
    虚开发票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其核心特征是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扰乱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损害国家税收利益。此类犯罪通常涉及经济领域,具有隐蔽性、跨区域性和专业性特点。

  2. 经侦部门的管辖范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部内部职能分工,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经侦)主要负责侦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 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如虚开发票罪、逃税罪等);
    • 金融诈骗类犯罪;
    • 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等。
      虚开发票罪因直接涉及税收征管,属于经侦的核心管辖范围。
  3. 特殊情况下的管辖调整
    若虚开发票行为与其他犯罪(如职务侵占、贪污贿赂等)存在牵连,或案件涉及公安机关内部职能交叉(如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可能由经侦与其他部门联合侦查或按主罪原则确定管辖。但单纯以虚开发票罪立案的案件,通常由经侦主导侦查。

  4. 实务建议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虚开发票罪相关问题,建议:

    • 立即停止相关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升级;
    • 整理涉案发票、合同、资金流水等证据材料;
    • 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评估案件定性及辩护策略。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我将结合具体案情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