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取贿赂罪司法解释-段志敏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刑事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取贿赂,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将依法受到严厉制裁。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析及司法解释:

一、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时构成的犯罪。其构成要件包括:

  1.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的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常设性或非常设性组织的人员。
  2. 行为对象:贿赂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金钱、房产、车辆、股份、债券等财物,以及可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会员卡、旅游费用等。
  3. 责任形式:行为人需具备故意心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单位管理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同时,通常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目的,无论该利益是否正当,也无论是否实际谋取到利益。

二、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1. 利用职务便利的认定:指行为人利用其在单位中的职务权力,如主管、管理、经手财物等便利条件进行贿赂行为。
  2. “索取”与“非法收受”的区分:“索取”是行为人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表现出更强的主观恶性;“非法收受”则是被动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

三、定罪量刑标准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 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四、特殊情形处理

  • 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若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委派从事公务,则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此类人员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时,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 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这些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若发生受贿行为,则依据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法律警示与建议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他人权益,还会使行贿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扭曲社会资源分配。对于个人而言,一旦被发现,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罚款、监禁等,对个人声誉和未来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我强烈建议所有企业和个人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贿赂行为。企业应通过诚信经营和合法竞争赢得市场份额和客户信任;个人应秉持诚信、公正的原则,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创造财富和价值。如发现有人从事贿赂活动,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如有任何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请随时向我咨询,我将竭诚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