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怎么撤回申请-孙静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起诉离婚怎么撤回申请”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撤回申请的流程与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撤回的流程是不同的。不过,根据您的描述,我猜测您可能是在询问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如何撤回的情况,我将基于这一点为您详细解答。

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在冷静期内(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不愿意离婚,是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您需要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之前婚姻登记机关发给您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遗失,需要书面说明情况)。

  2. 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持上述材料,亲自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

  3. 填写撤回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您需要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明确表达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意愿。

  4. 等待核实与确认: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您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申请书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作为您已经成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凭证。

  5. 存档与备案:婚姻登记机关会将您的《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以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以备后续查询和备案。

重要提示:

  •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必须在冷静期内完成,一旦冷静期届满,且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这是自动视为撤回,无需再单独办理撤回手续)。
  • 如果您已经超过了冷静期,且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或未共同申请离婚证,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但请注意,这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是两个不同的流程。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