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的撰写,核心在于清晰、有条理地陈述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并基于这些事实提出离婚的法律依据。 以下是撰写这一部分的具体建议,我将从“事实陈述”和“理由阐述”两个角度展开说明:
1. 事实陈述:客观、具体、有条理
- 婚姻基础:简要说明双方如何认识、恋爱时间、结婚时间,以及婚初感情状况(如“双方经自由恋爱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初感情尚可”)。
- 感情变化:重点描述感情破裂的具体原因和过程,例如:
- 分居事实:若已分居,需写明分居时间、原因(如“因性格不合,双方自2022年1月起分居至今”);
- 家庭暴力或虐待:如有,需详细说明时间、地点、具体行为(如“2023年3月,被告因琐事殴打原告,导致原告头部受伤,有医院诊断证明为证”);
- 婚外情:若有证据,可陈述对方与第三者的关系及对婚姻的影响(如“被告自2021年起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关系,原告多次劝阻无果”);
- 其他矛盾:如经济纠纷、婆媳矛盾等,需客观描述事实(如“被告长期不承担家庭开支,导致双方频繁争吵”)。
- 子女情况:若有子女,需说明子女出生时间、抚养现状(如“婚生女李某,2018年出生,现随原告生活”)。
- 财产情况:简要说明共同财产和债务(如“双方婚后购买位于XX的房产一套,尚有房贷未还清”)。
2. 理由阐述:结合法律,明确诉求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如“因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情形”)。
- 诉求明确:结合事实,提出具体诉求(如“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 情感与法律结合:在理性陈述事实的同时,可适当表达对婚姻破裂的遗憾(如“原告曾多次尝试挽回婚姻,但被告毫无悔改之意,现感情已无和好可能”)。
示例模板(供参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自由恋爱,2016年登记结婚,婚初感情尚可。2018年生育一女李某。婚后,被告长期不承担家庭责任,且于2021年起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关系,导致双方频繁争吵。2023年3月,被告因琐事殴打原告,致原告头部受伤(附医院诊断证明)。自2022年1月起,双方分居至今,感情已彻底破裂。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法定离婚情形。现请求法院判决:1. 原、被告离婚;2. 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3.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提示:撰写时需避免情绪化语言,保持客观冷静;事实部分需有证据支持(如照片、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涉及复杂财产或子女抚养问题,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完善细节。
如有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