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有哪些-徐华锋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知识产权

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全面而广泛的专有权,它主要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类。以下是对这两类权利的详细解释:

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具有整体不可转让性、终身性、不可剥夺性,以及极个别权能可以被继承的特性。具体包括:

  1.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用尽,但发表权不受时间限制,只要作品未被公之于众,就一直存在。例如,作家决定将自己的小说发布在网络平台上供公众阅读,这就是行使发表权。

  2.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可以决定在作品上署真名、笔名、别名或者不署名。比如,画家在自己的画作上签署常用的笔名,这就是署名权的体现。

  3.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也可以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例如,作家根据读者反馈和新想法对作品进行修订,就是行使修改权。

  4.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旨在维护作品的完整性和作者的声誉。未经作者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对作品进行删改、恶搞等行为。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通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例如,出版社按照出版合同印刷书籍,就是行使复制权。

  2. 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如书店销售图书、音像店售卖唱片,都是发行权的体现。

  3.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非主要出租标的除外)。比如,音像店出租电影光盘,就是行使出租权。

  4. 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美术馆举办绘画展览,就是展览权的行使。

  5.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表演的权利,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如歌手演唱会演唱、商场播放背景音乐,都涉及表演权。

  6. 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及类似作品等的权利。电影院播放电影,就是放映权的体现。

  7. 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方式转播或传播广播的作品,或通过扩音器等工具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电台广播节目,就是广播权的行使。

  8.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个人选定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网络视频平台提供在线观看服务,就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体现。

  9. 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将小说改编拍摄成电影,就是摄制权的行使。

  10. 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如将小说改编成漫画、剧本,都涉及改编权。

  11. 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如将中文小说翻译成英文,就是翻译权的体现。

  12. 汇编权:将作品或片段通过选择或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编辑将多篇文章汇编成论文集,就是汇编权的行使。

此外,根据作品的类型和表现形式,著作权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文字作品著作权、口述作品著作权、音乐戏剧舞蹈杂技艺术作品著作权、美术建筑作品著作权、摄影作品著作权、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图形模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这些细分类型反映了著作权在不同领域内的具体应用和保护范围。

著作权是作者对自己作品享有的全面而专属的权利,既包括精神上的控制权也包括经济上的利用权。这些权利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如果您在著作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