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和受贿的辨析-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刑事辩护

贪污和受贿是两种不同的职务犯罪,它们在行为特征、犯罪对象、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对贪污和受贿的详细辨析:

一、行为特征

  1. 贪污:

    •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贪污行为通常涉及对公共财物的直接占有或处置,如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虚报费用套取公款等。
  2. 受贿:

    • 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受贿行为通常涉及与行贿人之间的交易或约定,即国家工作人员为行贿人提供某种利益或便利,作为交换收受财物。

二、犯罪对象

  1. 贪污:

    • 贪污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也属于贪污的犯罪对象。
  2. 受贿:

    • 受贿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财物,这些财物通常是行贿人为了获取某种利益或便利而主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的。
    • 受贿的财物可以是金钱、物品、财产性利益等,只要具有经济价值且能够被量化,都可以成为受贿的对象。

三、法律后果

  1. 贪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受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此外,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论处。

四、其他区别

  1. 主观故意:

    • 贪污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即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是公共财物而故意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 受贿的主观故意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是行贿人的财物而故意收受,并承诺或实际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2. 社会危害性:

    • 贪污行为直接损害了公共财物的安全和完整,破坏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受贿行为则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形象,同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两者在具体案件中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可能因案件情况而异。

总结来说,贪污和受贿虽然都是职务犯罪,但它们在行为特征、犯罪对象、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实际案件中,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和量刑情节。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