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为了躲避计划生育把户口落在别人家,当事人死亡以后,当事人是不是消亡户”,我们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出发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户口登记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国家管理人口的重要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应当在其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且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这是为了确保户口登记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接下来,针对您提到的具体情况,即为了躲避计划生育而将户口落在别人家,这种行为本身是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属于假报户口或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不论户口最初是如何登记的,当公民死亡时,其户口的处理都应遵循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这意味着,无论当事人的户口最初是如何登记的,一旦其死亡,其户口都应当被注销。注销户口是户口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标志着该公民在法律上的身份已经终止。
至于“消亡户”这一概念,它并不是户口登记条例中的正式术语。但通常我们可以理解为,当一个家庭中的所有成员都死亡或户口被注销时,这个家庭户在法律上就不再存在,可以视为“消亡户”。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当事人的户口注销问题,而不是整个家庭户的消亡。
综上所述,无论当事人的户口最初是如何登记的,一旦其死亡,其户口都应当被注销。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的。因此,针对您的问题,答案是:当事人死亡以后,其户口应当被注销,而不是成为“消亡户”(这一术语在此上下文中并不适用)。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