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股东大会的条件-李焕稳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公司事务

发起股东大会的条件主要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情况,以下我将为您详细阐述:

一、年会(常会)的发起条件

年会,即应当每年召开一次的股东大会会议。其具体时间由公司自行确定,但通常都会在一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后的头几个月里召开。这是因为股东大会所议事项与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有较多的联系,且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因此,年会的发起主要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进行,无需特定条件触发。

二、临时股东大会的发起条件

临时股东大会是在必要时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其发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当公司出现严重亏损,且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为了保障股东的权益,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来讨论并决定应对措施。

  2.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如果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认为有必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讨论特定事项,他们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请求,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如果认为某些事项需要股东大会来审议和决定,他们可以主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如果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或需要股东大会来审议的事项,他们也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在满足上述任一条件时,公司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防止将临时股东大会所应决议的事项无限期地拖延。

三、临时股东大会的发起程序

对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发起,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要注意以下程序:

  1. 提议召开的权利:上述四种情况仅为提议召开的权利,即要求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如果董事会不召集,可以要求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也不召集的,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2. 通知的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由董事会发出,且必须以董事会的名义召集,而不能以董事长的名义召集。通知方式应当采取书面的方式,书面方式有困难的,也可以采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具体通知到某个股东的方式进行。

  3. 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开会通知应当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同时还应该包含开会拟审议的具体内容。并且,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这里的15日是指有效送达到股东后15日。

综上所述,发起股东大会的条件主要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情况,其中临时会议的发起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一定程序。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