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生效后,若对方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债:
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对方未在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还款,您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材料包括:生效调解书原件、执行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请求事项、事实理由)、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通过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强制对方履行义务。
申请财产保全(执行前或执行中)
若您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可在申请强制执行前或执行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法院裁定保全后,对方将无法擅自处分财产,保障后续执行效果。
追究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极端情况)
若对方有能力履行却恶意逃避(如隐藏财产、暴力抗拒执行),可能构成《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您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交线索要求移送公安立案。一旦定罪,对方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协商补充协议或分期履行方案
若对方因暂时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款,您可与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履行期限或分期还款计划。建议将协议公证或通过法院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避免后续纠纷。
注意事项:
建议行动步骤: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对方财产状况、调解书履行条款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分析最优执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