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构成诈骗罪-毕龙顺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刑事辩护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要构成诈骗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件:

  1. 犯罪主体:

    • 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通常为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 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且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若数额在5万至20万元以上(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有所不同),应依照《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2. 主观方面:

    • 诈骗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而自己获取非法利益,却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 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实施了欺骗行为,也不构成诈骗罪。例如,因一时疏忽而误将他人财物当作自己财物取走,事后及时归还的,不构成诈骗罪。
  3. 犯罪客体:

    •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里的财物包括动产、不动产以及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如电力、煤气、债权等)。
    • 需注意的是,有些犯罪行为虽然也使用了欺骗手段,但其侵犯的客体并非单纯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而是其他复杂客体,如合同诈骗罪还侵犯了市场秩序等,这些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定罪处罚。
  4. 客观方面:

    •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具体需满足以下几个步骤:
      1. 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类。虚构事实是指编造根本不存在或不可能发生的事实;隐瞒真相则是指故意不告知对方真实情况,使对方受蒙蔽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2. 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这种错误认识必须是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产生的,并且是导致对方处分财产的直接原因。对方产生认识错误并不要求完全丧失判断能力,只要达到足以使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程度即可。
      3. 受骗者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受骗者在产生错误认识后,会基于这种错误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行为,如交付现金、转账汇款、签订合同等。处分财产的人既可以是具有处分权利或地位的人,也可以是事实上具有处分能力的人。
      4. 行为人取得财产:通过受骗者的处分行为,行为人取得了公私财物,使财物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这包括积极财产的增加和消极财产的减少两种情况。
      5. 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由于行为人的诈骗行为,被害人的财产遭受了实际损失,且损失的数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通常属于“数额较大”,但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注意事项: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金额标准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判断。
  • 诈骗未遂的,也能成立诈骗罪,只是量刑上可能会有所区别。例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仍构成诈骗罪未遂。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例如,要分析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欺骗手段、被害人处分财产的原因等。

举例说明:

  • 假设甲虚构自己有一批紧俏商品可以低价出售的事实,骗取了乙的信任,乙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向甲支付了货款,但甲并未交付商品且将货款挥霍一空。在此案例中,甲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罪,因为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了乙的财物,且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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