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机动车虚假宣传该如何处罚-张永明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交通事故

针对机动车检验中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需结合具体违法情形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是分情况说明:

  1.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若检验机构通过广告对机动车检验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若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检验机构虚构检验结果、夸大服务能力等欺诈行为,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2. 刑事处罚
    若虚假宣传行为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虚假广告罪(如通过广告虚假宣传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若检验机构与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串通,通过虚假检验报告帮助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机动车,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销售金额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 民事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因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如购买到实际性能与宣传不符的机动车),消费者可要求检验机构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若您发现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可收集广告宣传资料、检验报告、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诉讼维权。具体操作需结合证据细节和案件背景,您可直接向我咨询进一步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