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普通破产重整的公司公章怎么办-叶桂媚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公司事务

申请普通破产重整的公司,其公章的处理需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管理人职责和实际需求进行,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公章由管理人接管并保管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通常由法院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担任)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因此,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原公章应立即移交管理人保管,原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得继续持有或使用,否则可能涉嫌妨碍破产程序,需承担法律责任。

  2. 公章使用需经管理人审批
    在重整期间,公司仍可能因经营需要使用公章(如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但所有用印行为必须经管理人书面同意。管理人会根据重整计划或实际需求,审核用印事项的合法性、必要性,并留存用印记录。若未经审批擅自用印,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管理人追责。

  3. 特殊情况下的公章处理

    • 重整成功: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司恢复自主经营,管理人会将公章交还公司,由新任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人员保管。
    • 重整失败转清算:若重整失败,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管理人会依法销毁公章,防止被滥用。
    • 公章遗失或损坏:若公章在破产程序中遗失或损坏,管理人需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并重新刻制,新公章仍由管理人保管。
  4. 风险提示与建议

    • 合规风险: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原管理层不得私自刻制新公章或使用旧公章,否则可能构成“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犯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 合同效力:若第三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使用非法公章的公司签订合同,可能因“表见代理”规则被认定为有效,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因此,管理人应通过公告、通知等方式明确告知公章接管情况。
    • 建议操作:公司可要求管理人出具《公章接管证明》,并在重整期间对外签署文件时,由管理人加盖“破产管理人专用章”或附上管理人审批文件,以降低法律风险。

总结:破产重整期间,公章由管理人统一接管、保管和使用审批,公司需严格配合管理人工作,避免因公章问题引发额外纠纷。如有具体操作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