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讯滋事罪-冯霖霖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刑事辩护

在我国刑法中,并不存在“刑讯滋事罪”这一罪名,正确的表述应为“寻衅滋事罪”。以下是对寻衅滋事罪的详细解析:

一、定义与行为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具体行为表现包括: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包括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
    •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 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 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
    •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 多次实施上述行为;
    • 持凶器实施上述行为;
    • 针对特定对象(如精神病人、残疾人等)实施上述行为;
    •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 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等。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如一千元以上);
    • 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如二千元以上);
    • 多次实施上述行为;
    • 持凶器实施上述行为;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在公共场所进行煽动性言论或行为,引发群众恐慌或混乱;
    • 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二、量刑标准

对于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法院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如犯罪性质、情节严重程度、被告人个人情况等,进行定罪和量刑的判断。

四、与其他罪名的区分

  1. 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

    • 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方式出现。
    • 寻衅滋事罪基于一人或多人无故、无理取闹,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必须有理由。
    • 寻衅滋事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并不以公共场所为要件。
  2. 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 寻衅滋事罪中损坏财物的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寻求精神刺激等不正常的精神需要,而在故意毁坏财物罪中不存在这种心理。
    • 寻衅滋事罪一般要求情节恶劣才定罪,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和情节是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据。

五、法律建议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嫌寻衅滋事行为,建议尽快向我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我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和构成要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寻衅滋事罪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会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还会对行为人自身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建议大家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