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护照时,如果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需要由非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那么法定监护人需要出具一份监护人委托书。以下是一份详细的监护人委托书撰写指南及示例,供您参考:
监护人委托书撰写指南
标题:明确标注为“监护人委托书”。
委托人信息:
申请人信息:
关系说明:
委托事项:
承诺与声明:
签名与日期:
监护人委托书示例
监护人委托书
本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是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的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现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陪同申请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护照)。
本人承诺:提交的委托书和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手写签名]
日期:[签署日期,格式为YYYY年MM月DD日]
注意事项
亲笔签名: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本人亲笔手写签名,他人代签、打印署名、加盖印章等情形均无效。
份数要求:如果申办多种出入境证件,需按申请证件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委托书。
信息准确:请确保委托书中填写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办理延误或退件。
陪同人员:被委托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且能够陪同申请人完成整个办理过程。
希望这份指南和示例能够帮助您顺利撰写监护人委托书,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