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骟罪构成-姚敏利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合同纠纷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以下是对这四个要件的详细解析:

  1. 主体要件:

    •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自然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通常是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只有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 单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均可成为犯罪主体。当单位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非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时,即构成单位犯合同诈骗罪。
  2. 主观要件: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这是区分合同诈骗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关键所在。
    • 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签订合同时的能力、履行合同的行为及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方式等因素。例如,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仍然签订合同并骗取财物,且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或逃避债务,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且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则不构成此罪。
  3. 客体要件:

    •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包括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 合同诈骗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财产安全,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交易安全,干扰了市场主体之间的正常信任关系。例如,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不仅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4. 客观要件: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具体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如编造不存在的公司名称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使用虚假的汇票、本票、支票、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
      3.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当事人:为骗取更大数额财物,先履行小部分合同制造假象。
      4.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在收到财物后逃避责任,使对方当事人无法追讨。
      5.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财物的行为。
    •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建议:

  • 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审查对方的身份和资质,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的欺诈行为。
  • 如果发现对方有合同诈骗的嫌疑,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可能法律后果:

  • 如果构成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
  • 同时,行为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因合同诈骗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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