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送达方式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罗立志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行政纠纷

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直接送达:

    • 定义:直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 适用情况:这是最基本、最常用的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单位收发室工作人员等能够直接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况。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2. 留置送达:

    • 定义: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 适用情况:当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3. 委托送达:

    • 定义: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 适用情况:当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如受送达人居住地远离审理法院等,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 邮寄送达:

    • 定义: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邮局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将诉讼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 适用情况:当受送达人居住地较远或者交通不便时,邮寄送达是一种便捷的方式。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 转交送达:

    • 定义: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 适用情况:主要适用于受送达人是军人、被监禁的人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等情况。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6. 公告送达:

    • 定义:公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
    • 适用情况: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如受送达人出国、逃避送达等,公告送达是一种最后的送达方式。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在送达判决书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以确保诉讼文书的及时、准确送达。如果您对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进一步的疑问或者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