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诉求书的核心在于明确侵权事实、法律依据及具体诉求,需包含以下要素并按照规范格式撰写:
标题与双方信息
- 标题:直接写明“肖像权侵权民事起诉状”或“肖像权侵权诉求书”。
- 原告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若为法人需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 被告信息:同原告格式,需明确侵权主体(个人或单位)。
诉讼请求
- 停止侵害: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传播原告肖像的行为(如删除侵权图片、视频,下架商品等)。
- 赔偿损失:明确赔偿金额及计算依据(如侵权获利、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或法定赔偿标准)。
- 赔礼道歉:要求被告在公开平台(如报纸、网站、社交媒体)发布道歉声明,并明确道歉范围及持续时间。
- 其他诉求:如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证明侵权造成严重后果)、律师费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等。
事实与理由
- 侵权事实:详细描述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肖像的具体行为(如时间、地点、方式、用途),附证据清单(如截图、公证书、证人证言等)。
- 法律依据:引用《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及第118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规则)。
- 因果关系:说明被告行为与原告损失之间的直接关联(如肖像被用于商业广告导致原告名誉受损或经济利益流失)。
证据清单
- 列明所有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如侵权图片、公证文书、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并注明证据提交形式(原件或复印件)。
结尾与签署
- 写明“此致”具体管辖法院(如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法院),并由原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示例片段(诉讼请求部分):
“1.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肖像权的行为,删除所有包含原告肖像的侵权内容;
- 判令被告在《XX报》及被告官方网站首页连续30日刊登道歉声明;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XX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万元;
-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注意事项:
- 若被告为网络平台,可追加“通知-删除”规则适用说明(即平台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需承担连带责任)。
- 涉及未成年人肖像权侵权时,需强调监护人同意的例外情形及更高保护标准。
- 诉求金额需合理,过高部分可能被法院调整,建议结合侵权情节、影响范围及原告实际损失综合主张。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