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和诈骗案两罪可以取保吗-轧宗忻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刑事辩护

结论:偷渡和诈骗案两罪是否可以取保,需根据具体案情、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无法一概而论。以下从法律框架、取保候审条件、两罪合并处理时的考量等角度详细分析。

一、法律框架: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取保。

关键点:取保的核心是“社会危险性”评估,包括是否可能毁灭证据、串供、逃跑、再犯罪等。若两罪合并后刑期较长(如诈骗金额巨大),或存在多次偷渡、诈骗团伙作案等情节,取保难度会显著增加。

二、偷渡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取保考量

  1. 犯罪情节:若仅参与单次偷渡、未获利、系初犯,且无暴力、威胁等手段,可能符合“社会危险性较低”条件;
  2. 量刑预期: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如多次运送、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较轻时取保概率更高;
  3. 主观恶性:若因生活所迫、被胁迫参与偷渡,主观恶性较低,可能成为取保的加分项。

三、诈骗罪的取保考量

  1. 诈骗金额: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通常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分别对应不同量刑档次。金额越大,取保难度越高;
  2. 犯罪手段:若涉及团伙作案、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诈骗等复杂手段,社会危险性评估会趋严;
  3. 退赃退赔: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可显著降低社会危险性,增加取保概率;
  4. 前科情况:有诈骗前科或多次违法记录的,取保难度会提升。

四、两罪合并处理时的特殊考量

  1. 数罪并罚原则:若两罪均成立,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需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例如,偷渡罪判3年、诈骗罪判5年,合并执行可能在5年至8年之间。刑期较长时,取保需更严格证明“无社会危险性”;
  2. 证据固定情况:若两罪证据均已固定(如偷渡的边境记录、诈骗的转账凭证),且嫌疑人无毁灭证据风险,取保概率可能提升;
  3. 社会影响:若案件涉及跨境犯罪、影响社会稳定(如诈骗导致多人自杀),取保会受到更严格限制。

五、实务建议

  1. 及时委托律师:律师可会见嫌疑人、查阅案卷,从证据链完整性、社会危险性评估等角度提出取保申请;
  2. 准备取保材料:包括嫌疑人身份证明、固定居所证明、监护人承诺书、退赃凭证等,证明“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 关注侦查阶段取保时机:在刑事拘留的37天内(尤其是前30天)是取保黄金期,需尽快行动;
  4. 考虑替代措施:若取保被拒,可申请监视居住或争取羁押必要性审查,降低羁押风险。

总结:偷渡和诈骗案两罪的取保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建议家属尽快委托律师介入,通过专业分析制定取保策略。若您有进一步案情细节(如诈骗金额、偷渡次数、是否退赃等),可向我详细说明,我会为您具体分析取保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