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赌卖分犯法吗-汪浩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刑事辩护

网赌卖分是犯法的,很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涉嫌罪名及法律依据

  1. 开设赌场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等,均属于“开设赌场”行为。网络卖赌博上分作为此类活动的直接帮助行为,有极大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例如,如果某人明知一个网站是赌博网站,还为其提供卖分服务,帮助赌博网站维持运营和吸引赌客,那么他就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2. 赌博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若网络卖赌博上分的行为构成聚众赌博,如通过此方式组织多人进行赌博并从中获利,且满足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聚众赌博”的认定标准(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等),则可能涉嫌赌博罪。比如,某人通过卖分的方式,组织了10个人进行网络赌博,并且从中抽取了6000元的渔利,那么他就可能构成赌博罪。

影响量刑的因素

  • 涉案金额:包括赌资数额和违法所得金额,是判断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涉案金额越大,量刑越重。例如,如果涉案赌资达到了50万元,违法所得达到了10万元,那么犯罪情节就相对比较严重,量刑也会相应较重。
  • 参与人数:参与赌博的人数也是量刑时考虑的重要因素。组织的参赌人员越多,社会危害性越大,量刑也会相应提高。比如,组织了50人参与网络赌博卖分活动,相比组织10人参与,社会危害性更大,量刑也会更重。
  • 犯罪主体作用:在赌博犯罪活动中,行为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对量刑有显著影响。主犯通常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而从犯则可能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例如,在网赌卖分活动中,如果某人是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那么他就是主犯;而如果某人只是受他人指使,帮忙进行卖分操作,那么他就是从犯。
  • 其他严重情节: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导致参赌人员自杀或倾家荡产等严重后果,以及招募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均可能在量刑时被视为情节严重。

具体“情节严重”的情形

  •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 存在其他如招募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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