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庭审中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异议的怎么办-向丹阳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行政纠纷

当事人在庭审中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法院提出,法院将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具体分析如下:

  1. 异议提出的时间与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异议的,应当在庭审前或庭审开始时提出。若庭审中才意识到程序适用问题,可立即向法官口头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如案件不符合标的额、事实争议较大等法定情形)。法院会暂停庭审,对异议进行审查。

  2. 法院审查与处理

    • 若异议成立:法院将裁定终止小额诉讼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例如,当事人能证明案件涉及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等复杂争议,或标的额超过当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部分地区为30%),法院会支持异议。
    • 若异议不成立:法院将驳回异议,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此时,案件会按照一审终审制处理,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再审事由)。
  3. 实务建议

    • 提前准备证据:若认为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条件,需在庭审前收集证据(如合同条款、标的额计算依据等),以便在提出异议时支持主张。
    • 明确异议理由:异议需基于法定情形(如案件复杂、标的额超限等),避免笼统表述“程序不公”,否则可能被法院驳回。
    • 关注法院通知:若异议被驳回,需在收到裁定后10日内准备应诉,避免因程序转换延误诉讼权利行使。

提示:小额诉讼程序以“快审快结”为核心,但当事人对程序适用的异议权受法律保护。若对法院处理结果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