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介绍工作是否收钱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劳务派遣公司本身的服务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需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公司本身不得以“介绍工作”为名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其收入来源应为用工单位支付的管理费或服务费。若派遣公司以“介绍费”“培训费”等名义向劳动者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三方中介的收费问题
若劳动者通过非劳务派遣公司的第三方中介(如职业介绍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寻找工作,需区分两种情况:
特殊场景的注意事项
建议:若遇到劳务派遣或中介收费问题,可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收费依据,并核对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场景下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