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假释的情形-王胜玫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刑事辩护

不适用假释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这类犯罪分子由于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或者具有再犯罪的危险性,因此不适用假释。

  2. 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或假释,必须终身服刑。

  3. 不符合假释实质条件的罪犯。即使罪犯不属于上述两类特殊情形,但如果其不符合假释的实质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那么也不得假释。这要求罪犯在服刑期间必须表现出良好的改造态度,且评估机构认为其释放后不会再次危害社会。

分析说明:

  • 对于第一类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了不适用假释的犯罪类型和刑罚幅度,这是基于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保护和对严重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
  • 对于第二类情形,终身监禁本身已经是一种极其严厉的刑罚,其目的在于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进行永久性的隔离和惩罚,因此不再适用假释。
  • 对于第三类情形,假释的实质条件是对罪犯改造效果和再犯罪风险的评估,如果罪犯不符合这些条件,那么即使其刑期已经执行了一定比例,也不得假释。

特殊场景:

  • 在实践中,对于是否适用假释的评估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罪犯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再犯罪的风险等多个因素。
  • 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可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个别考虑,但这并不改变上述不适用假释的基本情形。

行动建议:

  • 对于罪犯及其家属来说,如果希望了解是否适用假释或者如何争取假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评估标准。
  •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应当了解假释制度的基本原理和适用条件,以理性看待假释决定,并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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