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 是否为谋取非法利益-匡嘉鑫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刑事辩护

受贿并不一定要求为谋取非法利益,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或行为,无论该利益是正当还是不正当,也无论利益是否实现,均可能构成受贿罪。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受贿罪的核心构成要件

受贿罪的核心在于权钱交易,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罪的关键构成要件,它体现了受贿罪的本质特征。

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涵

“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局限于谋取非法利益,它包括为请托人谋取正当利益和不正当利益两种情况。具体来说,它可以表现为:

  1. 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实际利益或试图获取利益:这包括为请托人提供职务上的便利、影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决策等。
  2. 明示或暗示承诺为请托人办事:这种承诺本身就构成了受贿的一部分,即使最终未履行承诺,也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3. 利用职权或地位影响他国工作人员的决策:使之为请托人提供便利,这也是“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司法认定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1. 客观标准:

    • 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人明确或默示地向行贿人表示会为其谋取利益,无论该承诺是否履行,均视为满足“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 实施谋利行为:受贿人基于承诺,着手实施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即使最终未成功,也符合认定标准。
    • 实际谋取到利益:受贿人不仅实施了谋利行为,而且成功为行贿人谋取了利益,这是最典型的情形。
  2. 主观标准:

    • 考虑受贿人在接受财物时是否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故意或目的。这需要通过综合分析受贿人与行贿人的交往过程、言语表达、行为细节等多方面证据来判断。

四、正当利益与不正当利益的区分

在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要求该利益必须是不正当的。即使谋取的是正当利益,但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并承诺或实施了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也构成受贿罪。当然,如果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如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的帮助本身即为非法活动,那么受贿罪的情节将更为严重。

五、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受贿罪的刑罚根据情节轻重而有所不同,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六、实际案例与启示

在实际案例中,有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因为收受他人财物,并承诺或实施了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被认定为受贿罪。这些案例告诉我们,无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只要涉及权钱交易,就可能构成受贿罪。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杜绝受贿行为的发生。

总结来说,受贿并不一定要求为谋取非法利益。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或行为,就可能构成受贿罪。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刑事辩护或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