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偶犯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路玉洁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刑事辩护

在我国刑法中,虽未对“初犯”和“偶犯”作出直接明确的法条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它们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往往会对定罪量刑产生积极影响。不过,是否从宽处理还需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人的整体表现。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初犯与偶犯的定义及特点

  1. 初犯:指第一次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即首次受到刑事追诉的罪犯。初犯由于通常是第一次犯罪,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且往往有悔过自新的可能。

  2. 偶犯:指并非惯常犯罪,而是在某种特殊情境或偶然因素的影响下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偶犯的犯罪行为具有偶然性和非预谋性,其主观恶性也相对较小。

二、法律原则与政策依据

  1.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初犯和偶犯由于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在量刑时可以根据这一原则适当从轻处罚。

  2.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高司法机关的相关指导意见体现了对初犯、偶犯从宽处理的精神。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初犯和偶犯通常符合这些条件,因此在量刑时应予以从宽考虑。

三、司法适用与实践操作

  1. 定罪方面:

    • 在一些轻微犯罪案件中,若行为人为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有可能不作为犯罪处理。例如,偶尔因生活所迫而实施的小额盗窃行为,若综合考量其犯罪动机、手段、数额等因素后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
  2. 量刑方面: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9条,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法院应综合考虑其犯罪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及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如盗窃罪中,初犯、偶犯且盗窃数额刚达立案标准,又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能会判处较轻刑罚,如单处罚金或适用缓刑。
    • 量刑时,法院还会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再犯可能性。初犯、偶犯通常因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再犯可能性低,而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处理。

四、特别说明与注意事项

  • 初犯、偶犯虽在司法实践中常被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但这并不绝对。具体的定罪量刑需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例如,若初犯实际上是数次犯罪或因各种原因一直逃避法网的惯犯,则不应轻易给予从轻处罚。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是初犯或偶犯,但如果其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也可能不会得到从轻处罚。

五、实际案例参考

以盗窃罪为例,如果一名初犯或偶犯盗窃了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的财物,但事后主动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且认罪态度良好,那么法院在量刑时很可能会考虑这些因素,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如判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等。

总结来说,初犯和偶犯在量刑时确实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