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合同后,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或合同相对方提供纸质合同,具体可通过以下方式操作:
直接沟通协商
首先,建议您与用人单位或合同相对方进行友好沟通,明确表达您需要纸质版合同的需求。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若双方此前通过电子方式续签合同,您仍有权要求提供纸质版本作为备份或存档。
依据公司制度或合同约定
若公司有明确规定或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形式(如必须提供纸质版),您可直接引用相关条款要求对方履行。例如,合同中可能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您有权要求对方交付纸质合同。
通过书面形式正式提出
若口头沟通无果,可向对方发送书面函件(如邮件、信函),明确要求提供纸质合同,并保留送达证据(如快递回执、邮件截图)。函件中需说明:
法律救济途径
若对方仍拒绝提供,您可考虑以下措施:
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起草函件,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