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律师问监护人要人监护人手上没人会怎么样”,这通常涉及到监护人无法履行其监护职责的情况。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和常识,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监护人的基本职责。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这意味着,监护人有责任确保被监护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在法律上代表被监护人行事。
现在,针对您提出的情况,即监护人“手上没人”(这里我理解为监护人暂时或长期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没有合适的替代人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照料:
- 如果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监护人确定有争议时的处理:
- 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或者原监护人确实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在指定监护人前,如果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同样由上述机构或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 如果监护人长期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可能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具体取决于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实际建议:
-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监护人或相关利益方尽快与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寻求帮助。
- 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如果监护人“手上没人”且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并不会因此陷入无人照料的境地。根据法律规定,相关机构或部门会介入并提供必要的临时照料措施,并可能指定新的监护人以确保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