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案件诉讼费的收取主要依据案件类型和标的额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以此类推。
(注:标的额越小,费率越低,体现对小额纠纷的优惠。)
非财产案件
-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 人格权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以此类推。
-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特殊情形
- 简易程序或调解结案:诉讼费可减半收取。
- 原告撤诉:已交纳的诉讼费退还一半。
- 被告反诉或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温馨提示:
- 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的,按比例分担)。
- 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如经济困难、追索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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