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犯和中止犯的区别-徐建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刑事辩护

未遂犯和中止犯在刑法上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 未遂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其核心特征在于“欲达目的而不能”,即犯罪人主观上希望完成犯罪,但因外部不可控因素导致犯罪未能成功。
    • 中止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中止犯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其核心特征在于“能达目的而不欲”,即犯罪人主观上自愿放弃犯罪,具有明确的悔过意识。
  2. 发生的时间段与阶段:

    • 未遂犯:通常发生在犯罪的实施阶段,即犯罪人已经着手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例如,甲持刀抢劫乙,因乙反抗或他人阻止而未能得逞,甲构成抢劫罪未遂。
    • 中止犯:可发生在犯罪的任何阶段,包括预备阶段、实行阶段及实行行为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阶段。例如,丙准备盗窃邻居家的财物,在实施盗窃行为时突然良心发现,主动放弃盗窃并离开现场,丙构成盗窃罪中止。
  3. 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

    • 未遂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能得逞,这些原因可能是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阻止、自然力的破坏等。例如,丁欲杀害戊,持刀向戊刺去,戊及时躲避并大声呼救,周围群众赶来制止了丁,丁的杀人行为未能得逞,属于因他人阻止而未遂。
    • 中止犯:是出于犯罪人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种放弃是基于犯罪人的内心选择,而不是受到外界不可抗力的影响。例如,己放火焚烧房屋后,又后悔并赶紧灭火,成功阻止了房屋的烧毁,己的行为构成放火罪中止。
  4. 法律后果与处罚原则:

    • 未遂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未遂犯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 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是由于中止犯自动放弃了犯罪或者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表明其具有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较小,所以法律给予相对更宽宥的处理。

举例说明:

  • 未遂犯案例:张三欲盗窃李四家的财物,已撬开李四家的门锁并进入屋内,但在寻找财物时因听到外面有警笛声而仓皇逃跑,未能窃得财物。张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未遂,法院在量刑时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比照盗窃罪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中止犯案例:王五欲杀害赵六,已持刀追赶赵六至一偏僻处,但在即将刺向赵六时突然想起自己的家人和未来,良心发现并主动放弃了杀害行为,将刀扔掉并离开现场。王五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且未对赵六造成任何损害,对其应免除处罚。

总结与建议: 未遂犯和中止犯在刑法上的处理存在明显差异。中止犯由于主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表现出了悔过自新的积极态度,因此法律对其处罚相对更为宽大。而未遂犯则由于外部因素导致犯罪未能完成,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大,因此在判刑上可能不会像中止犯那样得到大幅度的从宽处理。

在实际案件中,准确区分未遂犯和中止犯对于正确适用法律、保障人权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