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共同抚养的条款,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抚养方式、费用分担等内容,确保合法有效且可执行。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条款:
一、核心条款设计
抚养权归属
明确子女抚养权为双方共同所有(非单方拥有),例如:
“双方自愿共同行使对婚生子/女XXX(出生日期)的抚养权,子女日常居住、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抚养时间分配
细化具体抚养时间安排,避免模糊表述。例如:
“子女周一至周五随甲方生活,周末及节假日随乙方生活;寒暑假期间双方各抚养一半时间,具体日期由双方提前30日协商确定。”
或采用“轮流居住”模式:
“子女每两周轮流居住于甲、乙双方住所,交接时间为每周五18:00,交接地点为双方住所中间点。”
抚养费用分担
明确费用范围及分担比例,建议列明具体项目: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分担子女抚养费用:
重大事项决策权
约定需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例如:
“子女转学、出国留学、非必要医疗手术、单次超过5000元的课外培训等重大事项,须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探视权保障
即使共同抚养,仍需明确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
“乙方在非直接抚养期间,每周可探视子女2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法定节假日、子女生日等特殊日子,乙方有权接子女共同度过,甲方应予以配合。”
违约责任
设置约束条款以保障执行,例如:
“若一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或阻碍另一方行使抚养权,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二、示例条款(完整版)
第三条 子女抚养安排
三、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定制协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