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请再审什么条件不能申请-王正军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哪些条件下不能申请再审”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在法律程序中,再审是一种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次审查的制度,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申请再审。具体来说,以下情形是不能向法院申请再审的:

  1.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

    • 一旦婚姻关系解除的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就婚姻关系的解除本身再次申请再审。
  2.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 这些程序有其特殊的审理规则和目的,与普通的诉讼程序不同,因此不适用再审程序。
  3.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 如果您的再审申请已经被法院驳回,那么在没有新证据或新情况的情况下,再次提出相同的再审申请是不会被受理的。
  4. 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 再审判决或裁定是法院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对其再次申请再审。
  5. 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 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您的再审申请作出了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的决定,那么在没有新证据或新情况的情况下,您再次提出申请也是不会被受理的。
  6. 对人民法院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的:

    • 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如果人民法院已经驳回了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那么您不能就此再次申请再审。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