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莫名其妙被异地起诉且胜诉后,您是有可能追要来回车费的,但具体能否得到支持,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主要看该费用是否属于因诉讼产生的合理必要费用。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这里所指的诉讼费用主要是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而您提到的来回车费,通常不属于狭义上的诉讼费用范畴。不过,如果该费用属于因诉讼而产生的合理必要费用,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酌情判决由败诉方承担一部分或全部。例如,您因异地应诉确实产生了必要的交通费用,且这些费用是合理且与诉讼直接相关的,那么在诉讼中您可以提出主张,由法院进行审查判断。
从实际操作角度
特殊情况考虑
如果对方存在恶意诉讼等不当行为,导致您不得不异地应诉并产生来回车费等额外损失,那么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更倾向于支持您要求对方承担这些费用的主张。因为恶意诉讼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也给对方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从公平和正义的角度出发,应由恶意诉讼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议: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并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要求对方承担来回车费的主张。同时,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