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罚滞纳金能免除吗-钱功文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交通事故

交警处罚滞纳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免除的,具体分析如下:

  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无法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若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或其他正当理由(如被限制人身自由、银行系统故障等)导致未能及时缴纳罚款,可向作出处罚的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无法缴纳的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滞纳金可能被免除或部分减免。

  2. 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变更处罚决定
    若交警部门发现原处罚决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程序违法或适用法律错误,主动撤销或变更处罚决定(如将罚款金额降低或改为警告),则原处罚对应的滞纳金会随之失效,无需缴纳。

  3.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并进入复议/诉讼程序
    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在复议/诉讼期间未缴纳罚款,此时滞纳金计算会暂停。若最终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原处罚决定,滞纳金自然免除;若维持原决定,则需补缴罚款及复议/诉讼期间暂停计算的滞纳金。

操作建议:

  • 若因客观原因无法缴纳罚款,需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附上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灾害证明等),争取免除滞纳金。
  • 若认为处罚决定有误,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撤销处罚,从而避免滞纳金产生。
  • 滞纳金金额不得超过罚款本金(《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若发现交警部门计算的滞纳金超过本金,可依法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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