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人这一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详细讨论,特别是针对党政机关的退休人员,有更为严格的规定。
首先,对于非党政机关的退休人员,一般来说,他们是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退休并不意味着个人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或法律资格,只要他们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因违法犯罪被剥夺相关权利等,就可以担任公司法人。
然而,对于党政机关的退休人员,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党政机关干部在职及退休后经商办企业,一直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利益冲突和权力寻租,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信力。根据相关规定,党政机关的退休干部,在退休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是几年内),是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这包括担任公司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而且,即使超过了禁业期限,如果退休干部想要到企业任职或担任公司法人,也需要事先向原所在单位报告,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时需要放弃退休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和企业任职的收益。
以您提供的案例中的张某为例,他作为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在职期间就私下经商办企业,这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退休后,他在未放弃退休待遇的情况下,又再次与他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这更是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因此,张某的行为被认定为违纪,并受到了相应的党纪处分。
综上所述,对于退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人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非党政机关的退休人员,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而党政机关的退休人员,则需要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和限制,不能随意担任公司法人或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