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后经修订,现行有效版本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具体说明如下:
首次施行时间
该法于2007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首次生效的日期。
修订后施行时间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节约能源法》进行了修正,修正内容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以此次修订为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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