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日以再审判决作出并送达之日为准。具体分析如下:
二审判决与再审程序的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申请再审的,法院裁定再审后,原二审判决中止执行(特殊情形如追索赡养费等可能不中止)。再审程序是对原生效判决的重新审查,其结果可能维持、撤销或变更原判决。因此,再审判决作出后,原二审判决的效力被再审判决取代,生效时间应以再审判决为准。
再审判决的生效规则
- 一审终审的再审案件:若再审适用一审程序(如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再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在15日内上诉。若未上诉,判决自上诉期满后生效;若上诉,则需二审裁判后生效。
- 二审终审的再审案件:若再审适用二审程序(如原判决为二审判决),再审判决为终审判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民事诉讼法》第177条)。
- 特殊情形: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原判决不生效,需以重审后的一审或二审判决为准。
实务中的关键点
- 送达时间的影响:再审判决需送达当事人后才生效。若当事人拒收或下落不明,需通过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此时生效时间可能延迟。
- 执行依据的变更:再审期间原判决中止执行,再审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以再审判决为依据。若再审撤销原判,原执行行为可能被撤销或返还财产。
建议:若涉及具体案件,需结合再审程序类型(一审/二审)、送达情况及判决内容综合判断生效时间。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提供案件细节,我将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