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独生子重度残疾父母年满六十岁是否有补助”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相关政策内容:
首先,对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如果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重度残疾(三级以上),同时父母年满60周岁,那么他们是有资格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的。根据政策,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了11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其次,对于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如果独生子女为重度残疾且父母年满60周岁(实际上,特别扶助金的领取是从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但此处我们针对您的问题重点说明60周岁的情况,需注意的是,达到60周岁时若仍符合条件则继续享受,且起始领取年龄不影响60周岁后的享受),同样可以享受上述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不过,具体政策执行可能因地区而异,部分地区可能有额外的补助或调整。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有所区别的。后者主要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或月,根据具体政策)一定金额。但如果已经享受特别扶助(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则不再重复享受奖励扶助制度。
最后,我建议您根据您所在的具体地区,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或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最详细的政策信息和申请流程。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政策进行微调或补充。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