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缴纳税款适用征管法多少条-岳超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经济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逾期未缴纳税款适用征管法多少条”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逾期未缴纳税款的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当纳税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未缴纳税款时,即构成逾期未缴纳税款。

对于逾期未缴纳税款的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三十二条和第六十八条:

  1.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一条款明确了逾期未缴纳税款需要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2.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一条款则规定了逾期未缴纳税款且经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和罚款规定。

此外,如果纳税人因特殊困难,如不可抗力导致较大损失或当期货币资金不足以缴纳税款等,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延期缴纳税款。但需要注意的是,延期缴纳税款需要提前申请,并在税务机关批准后执行。

综上所述,逾期未缴纳税款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三十二条和第六十八条。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遵守税法规定,按时缴纳税款。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