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配偶财产的申请书需结合具体法律程序和证据材料撰写,核心要点包括明确法律依据、列明财产线索、说明关联性。以下为具体撰写框架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核心结构
标题与基本信息
- 标题:《执行被执行人配偶财产申请书》
- 申请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地址
- 被执行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执行案件案号
- 被执行人配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如有)、与被执行人关系
申请事项
- 明确请求法院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特定财产(如房产、存款、车辆等),需列明财产具体信息(地址、账号、车牌号等)。
- 示例:“请求依法执行被执行人XXX之配偶XXX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产权证号:XXX)”。
事实与理由
-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2条,若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可执行其与配偶共有财产中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
- 若能证明财产虽登记在配偶名下,但实际为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赠与协议等),需引用《民法典》第1063条。
- 财产关联性说明:
- 执行必要性:
- 说明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需附执行法院出具的“终本裁定”或财产查询结果),或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证据清单
- 列明提交的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例如:
- 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
- 房产证、银行流水(证明财产购买时间及资金来源);
- 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证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
结尾与落款
- 致送法院名称(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
- 申请人签名、日期;
- 附联系方式(便于法院沟通)。
二、注意事项
财产性质认定是关键
- 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只能执行被执行人享有的份额(如房产50%产权),需通过协商分割或拍卖后分配。
- 若财产为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如婚前房产),可直接申请执行,但需承担举证责任。
避免侵犯配偶合法权益
- 不得申请执行配偶名下与其无关的财产(如配偶婚前财产、明确赠与配偶个人的财产);
- 若配偶提出执行异议,需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程序解决。
提前调查财产线索
- 申请前需通过律师调查令、法院查询等方式获取配偶财产信息,避免申请被驳回。
三、示例条款(供参考)
事实与理由部分: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作出(202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XX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已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X)XX执XX号),但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现查明,被执行人XXX与配偶XXX于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产权证号:XXX),该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2条,请求贵院执行被执行人XXX在该房产中5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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