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帮信罪立案标准最新-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的立案标准最新规定如下:

  1. 基本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帮信罪的立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支付结算金额: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且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
    • 违法所得金额: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式获取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
    • 情节严重情形: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 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又实施帮助行为的;
      •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诈骗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或精神失常等);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信息网络的程序、工具,或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且参与时间较长、帮助对象众多等)。
  2. 特殊情形补充

    • 单位犯罪:单位实施帮信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 竞合处理:若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诈骗罪共犯),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主观明知认定:需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实践中,可通过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方式等综合判断。
  3. 实务要点

    • 金额计算:支付结算金额包括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涉及的金额,需累计计算。
    • 证据要求:公安机关需收集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证明行为与信息网络犯罪的关联性。
    • 辩护方向:若行为人主观不明知、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或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争取不立案或从轻处罚。

提示:帮信罪的认定需严格结合主观明知与客观行为,若您或他人涉及此类案件,建议提供具体情节(如帮助方式、金额、是否明知等),以便进一步分析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