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区别-赵小宝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知识产权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在行为方式、犯罪对象、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下面我将从这几个方面为你详细阐述:

  1. 行为方式: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要指的是销售者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的行为。这里的关键是“销售”行为,即商品已经进入了流通领域,被销售给了消费者或下游商家。
    • 假冒注册商标罪:则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关键是“使用”行为,即假冒者直接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可能尚未进入销售环节。
  2. 犯罪对象: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本身,即已经贴有假冒商标并准备或正在销售的商品。
    • 假冒注册商标罪:犯罪对象则是注册商标本身,即假冒者未经许可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侵犯了商标权人的专用权。
  3. 法律后果: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实际案例与区别:

    • 假设有一个商家A,他生产了一批假冒某知名品牌的服装,并准备销售。如果A只是生产了这些假冒商品但尚未销售,那么他可能构成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如果情节严重)。
    • 如果商家B从A那里购进了这些假冒商品,并进行了销售,那么B就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即使B不知道这些商品是假冒的,但如果根据常识或行业经验应该知道,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仍然可能构成此罪。

总结与建议: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虽然都涉及假冒商标,但它们的侧重点不同。前者关注的是销售行为,后者关注的是使用行为。
  • 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应该严格遵守商标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商标权,避免涉及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
  •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涉及假冒商标的问题,或者对这两个罪名有进一步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