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变更法人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章程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公司原章程的具体内容以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
首先,如果公司原章程中只是简单地记载了原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而没有明确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方法,那么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您需要将相关条款修改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方法,并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这种情况下,重新提交章程是必要的。
其次,如果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担任的,而新法定代表人是根据新《公司法》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的,那么您也需要调整相应条款中的职务表述和产生方式,并同样需要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然而,如果公司原章程已经明确规定了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方法,并且新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与原章程规定相符(例如,原章程记载“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且新法定代表人也是新任经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就无需调整章程条款,也就不需要重新提交章程。
除了上述关于章程的修改和提交要求外,变更法定代表人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或决定(如适用)、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如法定代表人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以及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综上所述,变更法人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章程,取决于公司原章程的具体内容以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